李山公墓基礎設施提升工程招標公告
李山公墓基礎設施提升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李山公墓基礎設施提升工程由 相關部門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宜興市芳橋街道屺山村村民委員會,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宜興市芳橋街道;
2.2工程規模:/;
2.3招標范圍和內容:清單范圍內所有內容;
2.4合同估算價:約 176.2 萬元;
2.5工期: 30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月18日,竣工日期:2024年 11月12日;
2.6質量標準:合格;
2.7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造價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公墓建設項目(以合同金額為準),須同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并加蓋公章: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驗收證明(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簽字、蓋章,非科室章、項目部章,簽字須手簽,否則不予認可)、③招標工程的中標通知書作為證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同時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3.2.2擬派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2.3擬派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2.4項目負責人為本單位正式職工,并提供近三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交費清單(指2023年7月-2023年12月任意連續三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并查處;本工程不接受退休續聘的項目負責人投標。
3.3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3.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3.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3.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3.6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3.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3.9投標人正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個標段投標。
3.6投標人不得以被鎖定的資質進行投標。
3.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要求。
4.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公告及報名時間: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8日 上午9:00~10:30時,下午01:30~04:00時(非工作日除外)。
4.2報名方式: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在上述報名時間內,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擬派經辦人攜下列資料前往江蘇春為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宜興分公司(宜興市龍潭路333號滄浦社區二樓) 報名;招標文件售價:每份300元,在報名時收取現金(售后不退,招標活動終止的情況除外)。
4.3報名須提供的資料:①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②授權委托人身份證、③授權委托人近6個月任意連續三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交費清單(指2023年7月-2023年12月任意連續三個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④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⑤安全生產許可證、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⑦營業執照、⑧資質證書。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一律不予退還復印件,報名資料首頁附項目名稱、報名單位全稱、項目經理姓名、委托人姓名、聯系電話及QQ郵箱。
4.4投標保證金:詳見招標文件
4.5答疑:詳見招標文件。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11日上午9時00分,地點為:宜興市龍潭路333號滄浦社區二樓。
5.2逾期遞交的或者未遞交至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開標時符合性審查原件資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②授權委托書;③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和近三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繳費清單(指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意連續三個月,法定代表人無需提供,如授權委托人同時為投標項目負責人則不需提供);④營業執照;⑤資質證書;⑥注冊建造師證書及《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及近三個月投標單位為其辦理的社保繳費清單(指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中任意連續三月);⑦安全生產許可證;⑧ 投標保證金現金。
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人出席開標會。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細則詳見招標文件
8、其它
8.1有不良行為在公示期內被暫停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8.2如資格證明材料在年檢期間需要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的,證明內容必須明確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繼續有效,本證明有效期10天”等。未標明有效期的,統一按出具證明之日起10天內有效。標明有效期的,不得超過30天,標明的有效期如超過30天的,在出具證明之日起30天內有效,超出30天時不予認可。如證明內容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辦理中”等,不予認可。
8.3 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被鎖定并進入整改期的,自鎖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資質參加本工程投標(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為準)。
9、發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標公告在“宜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官網”及“芳橋街道辦事處網”站上發布。
9.2本公告發布日期從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8日,本公告為第 1 次發布公告。
10. 聯系方式
招標人 | 項目負責人: 聯系人:桑先生 聯系電話:87546828 |
質疑受理人: 聯系人:桑先生 聯系電話:87546828 | |
聯系地址:宜興市芳橋街道屺山村村民委員會 郵政編碼:214200 | |
代理機構 | 聯系人:陳女士 聯系電話:18351516037 聯系地址:宜興市龍潭路333號滄浦社區二樓 郵政編碼:214200 |
監管部門 | 宜興市芳橋街道屺山村村民委員會司法所 聯系電話:0510-87580026 |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