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進電大南區修繕工程
武進高新區建設工程招標公告
1、工程概況:
1)招 標 人:常州濱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武進電大南區修繕工程
3)建設地址:鏡湖路以北,緊靠南夏墅小學
4)投 資 額:約700萬元
5)工期要求:計劃開工日期 2013 年10 月 30 日,計劃竣工日期:2014年 1 月 12日;總日歷天數:75 日歷天;
6)建設規模:建筑面積 10570平方米
2、質量等級要求:合格工程
3、資金來源:自籌
4、招標內容:武進電大南區修繕工程
5、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6、投標人資格要求: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建筑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備人員、資金、設備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
7、注冊建造師要求:小型項目管理師或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
8、標段劃分:共分 1個標段
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對投標人其他條件:
1)、投標報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須在招標公告規定的資格預審時間準時到達現場,并出示投標保證金付款收據(原件),否則招標人將拒絕其資格預審文件。
2)、投標保證金專用賬戶:江蘇春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專戶開戶銀行: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武進支行,帳號:01011012010000000995。(保證金繳款事項詳見資格預審須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金不予退還:①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后到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終止之前,投標人撤回投標文件的,其保證金將不予退還;②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交納所要求的履約擔保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標資格;③投標人涉嫌違法違規或被投訴,在調查處理期間,保證金暫不退還,待調查處理結果明確后按規定處理;④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人放棄投標,其保證金將不予退還;⑤法律法規或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4)、資格預審不合格或資格預審合格抽簽不入圍的投標報名單位,保證金在資格預審結束后三個工作日之后退還(無息)。退還的保證金通過銀行匯票、銀行支票等轉帳方式轉入投標報名單位的基本帳戶。
5)、投標人報名時可到高新區查閱或咨詢招標文件的相關內容,可及時了解項目的相關招標條件。
6)、繳納保證金注意事項: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投標單位用轉帳支票、電匯、網上銀行等方式將保證金從基本帳戶解進到保證金專用帳戶(可帶現金到江蘇春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直接交付拿收據),然后憑銀行進帳單到江蘇春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綜合辦公室)開具投標保證金付款收據【投標保證金付款憑證必須在 2013年10月16日之前[含 2013 年10月16日]換取)】,任何未按上述規定及招標公告要求的時間、金額繳納投標保證金的資格預審申請人將被拒絕。
11、資格預審時需攜帶以下資料(原件)①企業營業執照(副本);②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③小型項目管理師或注冊建造師證;④小型項目管理師或注冊建造師安全考核合格證(B證);⑤安全員C證;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⑦法人委托書;⑧武進高新區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書;9投標保證金付款收據;
以上所有資料必須提供原件及有效復印件,資審時攜帶上述原件備查,復印件(一正一副)必須裝訂成冊并加蓋公章及密封,否則招標人直接拒絕其資格審查。以上各項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資審不通過處理,所帶原件必須能完整證明公告要求事項。
12 、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10月 14 日 ~ 2013年 10 月16 日;地點:武進區延政中大道26-7號金都大廈A座13樓(工作日8:30-17:00);
②資審時間:2013年10月17日 上午10:00 (超過時間未簽到,作該投標申請人自動放棄資審處理,資格預審時一次性遞交本公告第11條要求的資料,不接受補充資料)。
13、招標文件領取時間及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14、代理機構:本工程由 江蘇春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業主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招標人:常州濱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春為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電話:0519-86220152 電話:0519-68865652 13685221374
傳真:0519-86220259 傳真:0519-68865670
聯系人: 聯系人:花冬